文件认证 — Thai Notary Law

先取得指定受理机构的文件清单,再安排认证。文件类型、签发国家与用途决定所需步骤。
适用哪一种认证路径?
2027 年 2 月 28 日之前,泰国文件沿用既有认证路径:签发机关或必要的公证律师 → 泰国外交部 → 按要求办理目的国使馆认证。并非所有公共文件都需要公证。
自 2027 年 2 月 28 日起,两国之间公约适用时,符合条件的公共文件可能用 Apostille 替代领事认证。递交前须核对异议、排除事项及受理机构现行规定。
不可假设此目的地可用 Apostille 代替领事环节。应向受理机构及有关使馆或代表处确认最新要求。
寄送原件前
核对护照姓名、完整页数与印章、文件有效期以及是否需由签发机关直接寄送。保存受理机构说明,初次咨询避免发送无关敏感资料。
认证的界限
受理及豁免由受理机构决定;认证不保证签证、入学、登记或商业批准。
FAQ
- 认证是否保证受理?
- 不保证。认证核实有关签名或印章,不核实内容或申请资格。受理机构决定是否接受,并可要求补充证据。
- 是否可全部邮寄办理?
- 不一定。扫描件可用于初步审阅,但见证签署要求签署人按规定出席,原件比对也可能需要实物。寄送前请确认。






